各单位:
为充分体现学校对离退休职工的关怀,根据有关规定,现将2016年度山东大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&苍产蝉辫;
一、申报条件&苍产蝉辫;
(一)离退休职工本人因患重大疾病,住院治疗医药费用高,对生活造成较大困难者。&苍产蝉辫;
(二)离退休职工父母、子女或配偶患重大疾病,家庭承担自费医疗费用大,对生活造成较大困难者。&苍产蝉辫;
(叁)离退休职工本人或家庭因遭遇意外灾害,损失重大,对生活造成困难者。&苍产蝉辫;
(四)离退休职工本人家庭平均生活费在济南“低保线”以下,生活困难者。
(五)没有固定工作的离休干部遗属,符合相关条件者。&苍产蝉辫;
(六)夫妻双方均为山东大学离退休职工的,只一方可享受补助。&苍产蝉辫;
二、申报程序&苍产蝉辫;
(一)符合补助条件的离退休职工,由本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。&苍产蝉辫;
(二)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填写《山东大学2016年度离退休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申请表》。&苍产蝉辫;
(四)对于生活特别困难的离退休职工,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在《申请表》及《汇总表》备注栏中注明。&苍产蝉辫;
(五)离退休工作处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材料召开专门会议,会同有关部门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研究并确定困难补助人员名单和标准。&苍产蝉辫;
(六)困难补助名单将在一定范围内公示。&苍产蝉辫;
叁、申报时间
&苍产蝉辫;即日起申报,2016年12月15日前结束。&苍产蝉辫;
四、联系方式
附件:1.山东大学2016年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表
2.山东大学2016年度离退休职工困难补助申请汇总表
离退休工作处&苍产蝉辫;
2016年11月29日&苍产蝉辫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