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事部通知请见:
请196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、未取得博士学位的专任教师于2013年9月30日前,将附件一《教师博士学位提升对象基本信息汇总表》填好后发至lihongjuan@sdu.edu.cn
学校文件——《山东大学中青年教师博士学位提升暂行管理办法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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